一家人分拆遷房,把孫輩、祖輩名字全寫在房產證上,如今竟全成了坑……

最近,上海市民張女士遇到了因拆遷分房遺留的“爛攤子”房產

2018年,張女士的公公老宅動遷,拿到一筆不菲的動遷款房產。老人處事公允,拿著動遷款給兩個兒子各買了一套房,剩餘資金又入手了一套新房,產權登記在公公(1%)、婆婆(1%)、張女士的女兒(49%)、小叔子的兒子(49%)四人名下。

一家人分拆遷房,把孫輩、祖輩名字全寫在房產證上,如今竟全成了坑……

看似公平的分配方案裡

卻隱藏著一個伏筆

小叔子單獨分到的那套房

比張女士家的多了10平方米

公公在2022年過世後,家人打算藉此機會把10平方米的差距補齊房產。小叔子很爽快,主動提出願意讓出共有房產的部分份額,用於補齊10平米的差距,還提議雙方籤書面協議,再去公證處公證。

看起來圓滿解決

但張女士心裡不踏實

找了上海市申房律師事務所的孫律師

結果律師一句話直接潑冷水

“你不能憑這份協議直接去辦理公證房產

更不能憑它直接過戶房產。”

一家人分拆遷房,把孫輩、祖輩名字全寫在房產證上,如今竟全成了坑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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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律師解釋了核心問題

這套房子的產權主體太複雜

已故公公的1%份額

必須先走繼承程式

不能直接按現有協議分割

律師給出了一套

最簡易合規的方案

公公名下1%的房產份額,必須先走繼承流程房產。由張女士丈夫、小叔子兄弟二人自願放棄繼承權,透過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,將這1%的份額全部劃歸婆婆名下。

手續辦完後,房屋產權變更為為婆婆佔2%,雙方孫輩則各49%房產

一家人分拆遷房,把孫輩、祖輩名字全寫在房產證上,如今竟全成了坑……

在婆婆身體健康、意識清醒,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,可將自己名下2%的房產份額,透過交易中心“名為買賣、實為贈與”的正規方式,過戶給張女士的女兒房產。這樣最終產權比例就是張女士女兒51%,小叔子兒子49%。

至於小叔子承諾補出的那10平米房產,則需要還未成年的孫子配合,這又涉及到了新的法律風險……

風險預警

涉及孩子的房產千萬別亂籤

律師提醒

這套房產的核心持有人

是兩名未成年人

而民法典對未成年人財產處置

有嚴苛的硬性規定

如果是純獲利益(比如別人送錢給孩子),法律認可房產

但如果是減少孩子的既得利益(比如把份額轉給別人),這種協議在法律上存在瑕疵,甚至可能無效房產

如果是純獲利益(比如別人送錢給孩子),法律認可房產

但如果是減少孩子的既得利益(比如把份額轉給別人),這種協議在法律上存在瑕疵,甚至可能無效房產

即便要籤協議,也必須父母雙方共同簽字房產。哪怕離異,另一方依然是法定監護人,缺了誰的簽名都不行。

律師建議:除了家庭內部協議,更要抓緊時間走正規法律程式,避免因時間拖長、人員變動導致夜長夢多房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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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房產:FM93交通之聲、新聞坊、案件聚焦

編輯房產:趙文琪責編:高薇監製:閆繼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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