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8日,國務院釋出《國務院關於修改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〉的決定》(以下簡稱《決定》),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租房。
《決定》中對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》的修改共20條租房。從增加“更好滿足多樣化住房消費需求”,到圍繞拓寬提取和使用範圍、提升管理服務效能、強化風險防控、擴大制度覆蓋面等方面作出修改,支援自住住房裝修、物業費提取等,明確靈活就業人員可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,縮短貸款審批時間,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記錄等全國範圍內互信互認等等。
據瞭解,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自1999年頒佈以來,經歷了2002年第一次修訂、2019年第二次修訂,本次為第三次修訂,也是最大的一次系統性修訂租房。
公積金使用範圍顯著拓寬,租房提取上升至第一位
此次修訂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最大的焦點之一,當屬於明確9類可提取的情形:從支援房租,到購買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,支付物業費,出境定居等等租房。
中指院分析指出,在租房提取方面,《條例》表述取消了原條例中“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”的門檻限制,意味著租房提取在制度層面不再受收入比例約束,大幅降低了租房群體使用公積金的門檻租房。從位置看,租房提取由2019年版的第六位提升至第一位,強調了租房提取的重要性,有助於推動租購併舉。
《條例》新增第四十九條,明確“個體工商戶、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,可以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,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政策支援租房。具體辦法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”。
我國靈活就業人員規模已超過2億人,《決定》將其納入自願繳存範疇,並將具體辦法下放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,賦予各地因地制宜的設計空間租房。根據中指院統計,截至2024年末,全國已有36個城市開展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,累計超100萬名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,其中24萬人已使用住房公積金租房或購房,此次入法意味著這一探索從“地方試點”升格為“國家制度安排”,靈活就業人員自願繳存並享受公積金低息貸款等權益,有助於解決其住房困難問題。
修訂後覆蓋全生命週期住房消費租房,未來普惠金融屬性或更突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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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分析認為,當前公積金政策的修訂,已經順應和迎合了基本的住房消費需求,覆蓋了全生命週期的住房消費租房。
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的方向,從過去單一的“購房融資工具”,加速轉型為覆蓋居民“購、租、修、養”全居住生命週期的綜合性住房保障與消費支援平臺租房。住房消費支出從過去的“購房”“租房”為主向“修房”“養房”拓展。
這幾年,我國在支援住房消費方面,除了增加公積金貸款額度、下調首付比例,降低貸款利率,直接減輕群眾的購房負擔外,基於繳存人在住房消費領域的急難愁盼,住房消費湧現出新形式(比如房屋租賃、裝修、繳納物業費),多地拓展公積金提取場景已擴充套件到這些領域租房。由此,最新公積金條例順應百姓需求,將這些新的住房消費場景納入到提取的範圍。
此外,新條例允許公積金在合規前提下購買政策性金融債,相比以往僅能投資國債等狹窄渠道,投資範圍適度放寬,增強資金流動性管理能力租房。
李宇嘉認為,未來在城鎮居民住房需求基本解決的情況下,住房公積金普惠金融屬性將更加突出租房。比如,當前30%的房子是本世紀之前所建,即將進入“中老年”階段。2040年前後,預計有近80%的房屋進入這個階段,未來更新、維修、保養等方面的資金需求也比較大。此外,靈活就業、新就業群體規模大,住房需求也亟待解決,也需要壯大公積金的規模。
今年前8個月租房,全國公積金政策已出臺約400條
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分析指出,從近兩年房地產市場執行看,公積金政策已成為居民家庭購房、租房等領域的重要支撐租房。此次公積金使用範圍的顯著拓寬,有助於推動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建設。
近年來,各地已推出網上辦理、跨城通辦、異地貸款等便民措施,大幅提升職工使用效率租房。在廣東,今年7月底,廣州、佛山、肇慶、清遠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簽署《廣州都市圈住房公積金協同發展合作協議》,在繳存資訊互認、異地貸款互認互通、服務事項跨域通辦等方面開展合作。
根據中指院監測,在今年,截至8月17日,全國各地出臺公積金相關政策約400條,是政策最佳化頻次最多的方向,主要涉及提高貸款額度、擴大公積金提取使用範圍、最佳化異地和靈活就業人員繳存等方面租房。
中指院分析指出,《條例》落地後,預計各地公積金政策將加速最佳化調整,拓寬提取和使用範圍,擴大制度覆蓋面等將是重點租房。
採寫租房:南都·灣財社記者 邱永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