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春城時評】宣稱燈具防控近視,爆雷是遲早的事

“不買這款燈,每年漲一兩百度”“眼科醫院同款,上千家庭度數穩定”——開啟電商平臺,護眼燈商家將“抑制眼軸”“阻斷屈光”等醫學詞彙頻頻掛上詳情頁,將普通照明燈具包裝成近視防控“神器”燈具。然而,這種違背科學、僭越法律的營銷狂歡,本質上是在為自己埋下一顆隨時可能引爆的巨雷。(8月17日《法治日報》)

第一顆雷,埋在科學常識的背離之中燈具。眼科醫生早已指明,多數低齡近視根源於每日數小時高強度近距離用眼,燈具再“頂配”也無法改變這一核心誘因。上海市消保委試驗證實,護眼燈的作用僅限於最佳化光照、緩解疲勞,與“逆轉近視”“抑制眼軸”毫無科學關聯。商家借偽科學販賣焦慮,一旦家長髮現孩子度數依然攀升,產品信譽頃刻崩塌。這顆常識之雷,註定會在消費者的清醒中炸響。

第二顆雷,埋在法律法規的紅線之下燈具。廣告法明文禁止普通商品使用疾病預防、治療功效等宣傳用語,燈具不在醫療器械目錄,宣稱“防控近視”即構成虛假廣告。市場監管總局已對相關企業開出60萬元罰單。更要看到,消費者“退一賠三”的民事索賠若形成規模,商家面臨的將是幾何級數的賠償壓力;監管層已將兒童護眼產品列為重點整治領域,信用懲戒、平臺連坐等工具正持續加壓。這顆法律之雷,炸響只是時間問題。

第三顆雷,埋在消費信任的集體坍塌之中燈具。虛假宣傳實質是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。當前維權渠道日趨通暢,消費者舉證門檻大大降低。一旦維權浪潮湧起,商家面對的將不僅是個案的賠償,更是品牌聲譽的斷崖崩塌。這顆信任之雷,終將以市場集體用腳投票來引爆。

虛假宣傳的代價遠不止於個體商家的沉浮燈具。當“大路燈防近視”的謊言被反覆戳穿,受損的是整個護眼照明行業的公信力。為此,筆者提出三點建議:一是完善功效宣稱標準,將“近視防控”“抑制眼軸”等詞彙劃入醫療器材專屬範疇,參照藥品廣告管理模式,建立護眼燈具功效描述正面清單,從源頭堵住制度漏洞;二是大幅提高違法成本,探索按銷售額比例處罰的機制,讓單臺毛利數千元與數十萬元罰款的倒掛格局徹底扭轉,同時將嚴重違法者納入失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;三是壓實電商平臺稽覈責任,對涉醫學術語的商品詳情頁建立AI自動攔截機制,對平臺縱容虛假宣傳者適用電子商務法追究連帶責任,倒逼平臺從被動配合轉向主動治理。

燈具可以照亮書本,卻照不亮被焦慮遮蔽的雙眼;營銷可以製造幻覺,卻無法逃脫科學與法律的雙重檢驗燈具。商家若繼續將“防控近視”作為收割焦慮的噱頭,終將被自己親手埋下的雷炸得粉身碎骨。守住科學底線、恪守法律邊界、重塑行業信任,方是護眼消費市場的長久之道。

作者 關育兵

責任編輯 貓恩泊

責任校對 李鴻睿

主編 林舒佳

終審 編委 李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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