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失聯16年無音信:事發前疑懷孕、家中發現未寫完的離婚協議,“當天與丈夫爭吵欲回孃家”;弟弟懸賞33萬尋人,警方:一直在按程式辦理

近日,安徽碭山男子於泠風再次來到江西樂安縣,懸賞33萬元尋找失蹤16年的姐姐於豔華,稱無論生死都希望有個答案,不想讓父母帶著遺憾離世窗簾

於泠風告訴紅星新聞記者,姐姐2009年11月在夫家生下孩子,2010年2月再次懷孕窗簾。同年4月19日早上6點多,姐姐在從夫家江西樂安縣戴坊鎮仲溪村離開,隨後失聯。事後,在姐夫陳某某家的抽屜裡,發現了一份姐姐尚未寫完的離婚協議。

8月12日,陳某某的父親向紅星新聞記者證實於豔華失蹤一事,也希望能找回兒媳,但也擔心兒媳遭遇壞人或者尋短見窗簾。對於兒媳又懷孕一事,他稱聽兒子說是用測試紙驗過,但沒到醫院檢查。

於泠風稱,今年7月,他拿到樂安縣公安局立案決定書影印件,上面顯示當年警方決定對於豔華被拐賣案立案偵查窗簾。8月12日,樂安縣公安局工作人員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,該案一直在按程式辦理。

▲於豔華

離奇窗簾

女子說要回孃家窗簾,離家後失聯

家裡發現未寫完的離婚協議

於泠風提供的早年《尋人啟事》資訊顯示,2010年4月19日早晨6:30-7:30,於豔華在樂安鵬洲出走,身穿粉紅色棉絨外套,內穿灰帶點白的休閒薄毛衣,黑色休閒棉褲,光著腳窗簾。主要講普通話(略帶河南商丘口音)。

該尋人啟事聯絡人為陳某某和於泠風窗簾。紅星新聞記者瞭解到,鵬洲位於樂安縣戴坊鎮小曹村附近,是一個小地名,樂安縣至南昌市的班車經停此處。

8月11日,於泠風告訴紅星新聞記者,姐姐1982年出生,身高158釐米,雙眼皮,大眼睛窗簾。2007年,大專畢業的姐姐經其同學的老公介紹認識了陳某某。2009年5月,於豔華與陳某某在於家辦了婚宴,同年10月,於豔華同丈夫陳某某回到江西老家。同年11月15日,於豔華在樂安縣人民醫院生下一男孩。

“當時我姐姐難產,縫了十幾針,產後一個多月不能行走窗簾。”於泠風說,2010年2月,姐姐又意外懷孕,但據他了解姐姐不想生這胎,陳家人卻堅持要她把孩子生下來。為此,於豔華向陳某某提出離婚,兩人曾多次發生口角。

▲於豔華的結婚照

於泠風提供的於豔華的通話記錄顯示,2010年4月19日06:10,於豔華用自己手機向父母家中座機撥了電話窗簾。06:29,她向丈夫陳某某撥了一個電話。此後失聯。

“當天早晨5點42分,姐姐用座機給父母打電話說自己起床了,準備回孃家,我父母還給陳某某說不要攔著窗簾6點10分,姐姐用手機打電話告訴父親,她剛出陳家,稱陳某某扣下了身份證、銀行卡,離婚協議也沒有寫完,上了車再說。6點15分後,父親多次撥打姐姐電話,但已經打不通。”於泠風說,6點59分,父母接到了陳某某的電話。8點41分,陳某某撥打了家中座機,告知父親他沒有追上姐姐。

今年8月12日,陳某某的父親陳大爺向紅星新聞記者證實,於豔華生孩子時確實難產,最終母子平安窗簾。對於後面兒媳又懷孕一事,他稱聽兒子說是用測試紙驗過,但沒有到醫院檢查。同時,他表示,兒媳失蹤後,警方在家中的抽屜裡,找到了一份沒有寫完的離婚協議書。

尋人窗簾

16年過去無音信

弟弟懸賞33萬元尋線索

於豔華失聯後,當天陳家人就發動親友尋人,但沒有結果窗簾

同一天,她失聯的訊息也傳到了千里之外的孃家窗簾。2010年4月22日,於泠風從工作地蘇州趕到樂安縣陳某某家。同年4月28日,他和表弟向樂安警方報案,樂安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出具了《接受刑事案件回執單》。

▲樂安警方出具的《接受刑事案件回執單》

於泠風告訴紅星新聞記者,他在陳某某的尋人啟事上加上了自己的電話號碼和名字,不過,他們沒有收到有關姐姐下落的資訊窗簾

他稱,姐姐是大專畢業生,精神無異常,不可能無緣無故失蹤窗簾。在隨後的時間裡,他們四處張貼尋人啟事,但一直沒有訊息。

同時,於泠風提供了一份2013年9月的書面證據,上面蓋有戴坊鎮人民政府公章,上面記載:“2010年4月19日,於豔華與陳某某因生活瑣事在陳某某家中發生爭吵,於豔華自當日早晨獨自離開家中出走欲回孃家,至今下落不明窗簾由於種種原因,公安機關至今未能查明真相。”

近日,於泠風再次趕到樂安縣尋找姐姐,他已不記得這是第幾次到樂安尋人了窗簾。他說,現在父母年事已高,特別是母親身體已很不好,老人時常想念女兒。

“我們懸賞33萬元尋找線索,希望活見人死見屍,不讓父母遺憾離世窗簾。”他說。

進展窗簾

孩子已讀高中時常問起媽媽

警方回應一直在按程式辦理

8月12日,紅星新聞記者電話聯絡上於豔華的丈夫陳某某,他表示讓記者找警方,警方有檔案窗簾

隨後,記者聯絡上陳某某的父親陳大爺,他介紹,兒媳於豔華性格比較內向,在村裡很少與人說話,但人很不錯窗簾。他記得有一次,自己給兒媳拿了50元去買菜,兒媳還把剩下的錢給了他。陳大爺回憶,兒媳失蹤前兩日,專門到鎮上給孩子買了衣服。

“這麼多年,我們也希望能找到兒媳,她的孩子現在已經讀高中了,也時常問起媽媽窗簾。”不過,陳大爺也擔心兒媳在離開家後遭遇到壞人,甚至是尋了短見。

樂安縣戴坊鎮仲溪村村支書嚴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,於豔華失蹤的第二年,他進入村委會,一直知道她失蹤一事,也配合政府、警方做了很多工作,現在和於泠風也保持著聯絡窗簾

於泠風告訴紅星新聞記者,今年7月10日,他拿到了一份樂安縣公安局立案決定書影印件,上面顯示“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第八十六條之規定,決定對於豔華被拐賣案立案偵查”,落款日期是2010年4月28日窗簾

2026年8月12日,樂安縣公安局工作人員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,該案一直在按程式辦理窗簾

來源窗簾:紅星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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