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嫌敲詐勒索,多名影視博主被逮捕

“xxx的臺詞功底真的好差影視,你們覺得呢?”

“男主明顯咖位更大影視,女主搭檔完全是倒貼啊,有沒有同意的?”

近日, 杭州公安機關偵破一起以“護劇”為名實施輿情敲詐的案件,10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,關聯的涉案微博賬號粉絲總數2020萬餘,2名主要嫌疑人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影視

涉嫌敲詐勒索,多名影視博主被逮捕

橙柿互動記者在案情通報會上了解到, 犯罪嫌疑人近一年內對多部熱播劇及藝人進行敲詐勒索,涉案金額20多萬元影視。該案系全國首次將網上針對文娛領域灰色運作行為,依法以敲詐勒索罪立案偵辦的典型案件。

新劇沒上線就有帖子製造負面話題

女主看到不實帖文當場大哭

“護劇”一條至少上千元影視,5條起步才能合作

今年5月,多部熱門影視劇開播當天,一名自稱“影視評論博主”的自媒體賬號釋出了帖文,劇中兩位女主角的照片,一張高畫質照,一張模糊照,內容中對比兩主角的顏值長相,評論區的劇粉、藝人粉開始熱烈討論起來影視

涉嫌敲詐勒索,多名影視博主被逮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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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嫌敲詐勒索,多名影視博主被逮捕

然而,杭州公安網安部門在日常網路巡查中卻發現,在熱播影視劇上線期間,社交平臺還集中出現內容相似的負面帖文,對演員演技、劇情設定、主創關係等進行刻意貶低或挑動對立,“帖文在短時間內又迅速消失”,這個異常情況引起了警方的警覺影視

臨安公安分局網安大隊民警李克說,釋出這些內容的博主粉絲量各不相同,內容也並沒有“大火”,評論區的幾百條留言大多是粉絲間的相互“拉踩”影視

涉嫌敲詐勒索,多名影視博主被逮捕

警方調查發現,這些負面帖文發出後,有公關媒介公司透過私信、商務渠道一一聯絡到帖文的博主影視

“他們以提供宣傳服務或輿情最佳化等名義,索要高額費用,以刪除帖文、控制評論方向影視。”

警方很快鎖定了一個以李某、廖某為首的有組織犯罪團伙影視

辦案民警李克說, 面對這些找上門來的公關媒介公司,李某等人透過輿論壓力迫使受害方支付“保護費”影視

記者諮詢了一位娛樂圈製片人,他表示,劇集上線後的播放走勢和平臺評級對劇方非常重要,直接影響到收視率和後期商業收益,也影響藝人的商業價值,如果出現負面輿情,最好是立馬能聯絡到刪帖,否則品牌方很有可能直接暫停合作影視

涉嫌敲詐勒索,多名影視博主被逮捕

值得注意的是,當有人找上門時,犯罪團伙並不直接提出“刪帖”,而是會以“提供宣傳服務”的名義進行談判,將刪帖包裝成“護劇”的宣傳行為,開口索要高額費用影視。同時為了避免頻繁刪帖造成賬號異常,他們只將帖子隱藏起來,不會直接刪除。

“對李某等人來說,1條帖子的‘宣傳服務’費上千元,5條帖子起步才會考慮合作影視。”同時,他們會聯動多個賬號加大發帖頻率、擴大傳播範圍,進行持續的輿論施壓,直至對方“花錢消災”。

涉嫌敲詐勒索,多名影視博主被逮捕

杭州市、區兩級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成立了專案組影視。臨安區公安分局網安大隊大隊長呂單祥說,他們走訪了全國多地,找到不少“深受其害”的影視劇製作方,“有公司負責人倒苦水:新劇還沒上線,剛剛準備前期預熱宣傳時,一堆‘黑帖’發藝人的負面訊息……這部劇‘砸’了五六千萬進去,幾句‘閒言碎語’就全毀了,我們就要倒閉了。”

該公司負責人還說,“我們女主角看到那些負面不實的炒作帖子,飯桌上當場大哭,我沒辦法,只好再聯絡他們‘你說多少錢就多少錢吧’影視。”

簡單釋出一條惡評就有人找來“刪帖”

嫌疑人第一單賺了幾百元嚐到甜頭

專案組透過縝密偵查後摸清了該團伙的組織架構、人員分工和資金流向影視。6月16日,杭州警方40餘名警力分赴安徽合肥、江蘇太倉等8省10市統一收網。共抓獲10名犯罪嫌疑人,其中2名主要嫌疑人李某、廖某在家中被抓獲,他們的作案工具只有手機、電腦主機、平板電腦等。

涉嫌敲詐勒索,多名影視博主被逮捕

廖某今年40歲,長期從事賬號運營,擁有百萬粉絲,還專門僱傭了人員維護賬號,他的賬號多發一些從各處蒐羅來的明星藝人訊息,曾因侵犯藝人名譽權被多次提起民事訴訟影視

李某今年36歲,有正規職業,自2024年起利用業餘時間運營個人社交賬號,為了追星,他最初發布生活分享和藝人動態,後因釋出了一條某藝人的負面資訊獲利幾百元,嚐到甜頭後,開始系統性釋出針對影視作品及藝人的負面帖文影視

呂單祥說:“嫌疑人交代,這樣的做法他們都明知不對,相互間還經常討論‘這麼做會不會被(警方)處理’,他們都沒想到最後會以敲詐勒索的罪名被抓影視。”

涉嫌敲詐勒索,多名影視博主被逮捕

為了逃避監管,他們聯絡時使用了一系列“行業黑話”影視。比如,“鎖”的圖形表情代表“帖子可以隱藏起來”,“包”的圖形表情代表“不要繼續了,價格已談好”,“磚頭”的圖形表情代表“錢已到賬”。他們在聯絡討論某某藝人明星時,也不會用其本人名字,而是用字母縮寫……

“他們以為自己鑽到了空子影視。”辦案民警說。

跟風轉發謠言、用侮辱性語言攻擊個人……

就會從“吃瓜群眾”變為“網暴參與者”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網路暴力法(徵求意見稿)》正在公開徵求意見

“以‘護劇’為幌子的網路敲詐勒索,不是民事糾紛,而是刑事犯罪,以往不少公司只能隱忍退讓、花錢消災,行業內也逐漸形成了甘願‘交保護費’的慣例,這樣的網路黑產氣焰囂張影視。”

杭州公安網安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,本案系全國首例明確將“護劇”等灰色運作行為,依法以敲詐勒索罪立案偵辦的典型案件,打響了深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網路空間的“第一槍”影視

近年來,網路暴力問題也日益受到社會關注影視

浙江智仁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楨天表示,該案中,若行為人在敲詐勒索之外,另行捏造虛假事實、釋出侮辱誹謗性言論、洩露他人隱私,或者組織、煽動、指使網民對特定物件集中攻擊、辱罵、人肉搜尋,如獨立構成網路暴力相關犯罪,可能會數罪併罰影視

涉嫌敲詐勒索,多名影視博主被逮捕

那麼,如果普通網友在這樣的負面帖文下面跟風留言、炒作、踩一捧一,會構成網暴嗎?

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律師張亦晨認為,這取決於說的是什麼:只評價"劇不好看"屬於言論自由,不構成網暴;但如果跟風轉發謠言、用侮辱性語言攻擊演員個人、或參與有組織的刷一星和人身攻擊,就跨過了從“吃瓜群眾”到“網暴參與者”的那條線影視

記者瞭解到,今年7月29日,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釋出關於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網路暴力法(徵求意見稿)》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(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6年8月28日),受到網友們強烈支援影視

其中規定了四種活動屬於網路暴力,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影視

(一)集中釋出含有侮辱謾罵、造謠誹謗、煽動仇恨、挑動對立、威逼脅迫、歧視偏見等內容的資訊(以下簡稱網路暴力資訊)影視

(二)違法集中釋出他人個人資訊影視

(三)持續進行網路恐嚇、網路騷擾等影視

(四)其他侵害合法權益的網路暴力活動影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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