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新房裝修完還沒住就遭糞水浸泡,下水道掏出洗面奶瓶!

新房還沒入住裝修,就被管道里湧出的汙水泡了,物業從下水道掏出一個洗面奶瓶和大量紙巾,扔東西的人始終找不到,這損失到底該誰來賠?

近日,湖南長沙市望城區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裝修

張先生是某小區21樓的業主裝修。2024年10月,他檢視新房時,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: 公共衛生間管道堵塞返水,汙水浸泡了所有房間,剛裝修好的櫃體、牆面全部受損。

男子新房裝修完還沒住就遭糞水浸泡,下水道掏出洗面奶瓶!

圖為新房被汙水浸泡後場景

物業公司到場疏通後,從管道里掏出一個洗面奶瓶和大量紙巾——顯然,這是有人不當使用下水道的結果裝修

物業隨即對樓上13戶業主進行走訪調查,但無人承認丟棄過這些物品裝修。經專業鑑定,張先生的房屋損失(含修復費、鑑定費等)共計4.2萬餘元。

因無法查明具體侵權人,張先生將樓上可能使用該管道的13戶住戶以及物業公司一併訴至法院裝修

法院經審理後認為:管道堵塞物為洗面奶瓶和紙巾,明顯繫住戶不當使用所致裝修。雖然無法確定具體是哪一戶丟棄,但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的“過錯推定”原則,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事發時,樓上有四戶業主尚未入住或未裝修,沒有使用管道的行為,不承擔賠償責任;而其他九戶業主均已入住,且未能提交充分證據證明自身不存在侵權行為,故應共同承擔賠償責任。

同時,張先生在裝修完畢後未及時入住,間隔數日才前往檢視一次,未能及時發現返水並對損失擴大負有一定責任,法院酌定其自行承擔30%的損失裝修

物業公司在事發前已完成小區化糞池清掏工作,事發後第一時間到場疏通、清理並調查,已盡到物業管理義務,無需承擔責任裝修

據此,法院判決張先生自行承擔1.2萬餘元,剩餘約3萬元由上述9戶已入住業主平均分擔,即每戶向張先生支付3300餘元裝修。判決作出後,各方均未上訴,部分業主已主動將賠償款支付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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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查不出是誰扔的,憑什麼讓我賠?”這是很多業主的第一反應裝修。但法律對此有明確規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,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依法推定行為人有過錯的,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
在高層住宅共用管道堵塞返水案件中,堵塞物往往來自樓上某戶,但由於管道結構的特殊性,很難鎖定具體是哪一戶裝修。此時,法律採用“過錯推定”原則——所有可能使用該管道的住戶,都負有證明自己“沒扔”的責任。如果證明不了,就要共同承擔責任。

這個規則看似“嚴苛”,實則公平且必要:它既避免了受害人“有損失無處索賠”的困境,也促使每一位住戶更加審慎地使用公共設施,形成相互監督、鄰里共擔的社羣治理邏輯裝修

法官提醒廣大高層業主裝修

第一,別往馬桶、下水道扔雜物裝修。洗面奶瓶、紙巾、溼巾、頭髮、廚餘油脂……這些看似“衝得下去”的東西,往往是堵塞管道的“元兇”。你以為“沖走了”,其實可能卡在樓下鄰居家的管道里。長期空置的房屋,也要定期檢視。本案中張先生就是因為沒有及時發現返水,導致損失擴大,最終自己承擔了30%的責任。建議業主即便不住,也可委託親友或物業定期進屋檢查,防患於未然。

第二,發現堵塞、返水,第一時間通知物業並保留證據裝修。拍照、錄影、保留疏通出來的堵塞物、儲存物業出具的情況說明——這些都是後續維權的關鍵證據。

第三,對於物業公司,應定期對共用管道進行清掏、維護,並保留完整的書面記錄(如清掏合同、驗收單、照片等),以便在訴訟中證明已盡到管理義務裝修。對於鄰居們,共用管道,一損俱損。你今天隨手一扔的“方便”,明天可能變成法院傳票上的“過錯”。若真的收到類似訴訟,不要抱著“不是我扔的,與我無關”的心態消極應對,積極舉證、配合調查,才是保護自己的正確方式。

來源 |廣州日報、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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